10人还是9人?你拿人命在玩耍吗?你在戏弄谁?你在包庇谁?

株洲大桥垮塌事故遇难者名单公布,24辆车瞬间被压成一片废铁,9人遇难。而在株洲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的意外一幕,让人不由得疑惑。

株洲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在念新闻通稿时,称此次事故“共死亡10人”。该发言人突然停顿了很久,又改口说“共死亡9人”。

10人,还是9人,人命关天!但在领导们的眼中,却似乎人命微贱,可以任意涂改。但知道这样的事实,或许你会有所会意领导的心思:“10人与9人,虽然一人之差,事故性质与等级就完全不一样”,而事故的等级与性质直接关系到事故责任的承担。

另外的数据同样疑点重重:

新华社5月18日发自湖南株洲的报道称,事故共压砸车辆27辆。负责事故现场救援的株洲市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也曾向记者证实,他们在现场确认的数据是27辆,但5月19日,株洲市政府通报的车辆数为24辆。网友质疑的是:24辆与27辆被损毁汽车分别对应的经济损失,正好介于二级与三级事故认定之间。

同样,来看这个数据:

18日,新华网湖南频道记者明星、苏晓洲在一篇《直击株洲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件》报道中说,“湖南省已迅速成立专案机构,并对12人采取强制措施”。此前,株洲当地电视台、电台对此也有公开报道。但20日下午,株洲政府提供的新闻稿却称是9人被逮捕。而且诡异的是,原先12人里有人未被逮捕,而后来的9人中却增加了其他的人。

如此疑点重重,又怎能不让人想到,在这些数据背后,有多少权力之手的粗暴干预,它们无视生命、蔑视法制、践踏尊严。而在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特别热心于死者的火化与下葬问题,甚至不惜恐吓死者家属“在20日零时前完成火化,否则政府将采取强制措施”,这又是何故呢?

在矿难、塌桥等突发性事件和一些刑事案件中,无助的死者家属在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往往借助遗体来向公众和媒体哭诉,用悲情来争取舆论的同情,从而获得应有的赔偿或者对肇事者、渎职官员的问责……在某种程度上讲,遇难者的遗体,已经成为死者家属与政府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讨价还价的道具。

假如一个政府,它是严格执法并对责任人员追究到底,为普通民众提供救助并讨回正义的,那家属还需要忍痛用遗体作为问责的道具吗?拥有长久的丧葬传统与习俗的中国人,谁有不知道入土为安,谁又不想让亲人体面而有尊严的离别人世?而株洲政府却如此手段高明,明令在最快的时间、以最快的速度消灭死者的遗体,这一行动背后的说辞又能让人相信几分?

极端的行为后往往是极端的无奈,当广州珠海桥上的跳桥讨薪成为一种常态,我们又怎能仅仅责备跳桥人呢。

———————我是分割线——————–以上来自—————爱枣报———————-请往下看那————-

南方日报5月21日报道 虽然昨日的新闻发布会初步通报了一些调查结果,但是事故背后仍有不少疑点未解

■追问塌桥

1.变化不定的死亡数字

24辆车、9人遇难。这些数据都曾在媒体上反复变动过。这直接导致了公众及现场调查记者的猜疑。

新华社昨日发表署名记者的报道称,有网民对遇难人数提出质疑。遇难人数的变动,起于5月19日株洲市政府第3次新闻发布会上的一次“意外”。出席当日发布会的株洲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在念新闻通稿时,称此次事故“共死亡10人”。该发言人突然停顿了很久,又改口说“共死亡9人”。发言人补充解释,之所以出现这两种说法,在于统一口径有误。

昨日第4次新闻发布会,面对多家媒体记者的质疑,株洲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乔英镭表示,出现“口误”是由于打印文字出现了错误,“我们最初定的是9名遇难者,应该不存在问题。”

10人和9人,一人之差,决定了事故性质与等级的认定。

此外,记者采访了解到,株洲市内共有5家殡仪馆,其中仅株洲市殡仪馆、南方殡仪馆两家接收了此次事故的遇难者遗体。株洲市殡仪馆工作人员表示其共收了9名遇难者遗体,大部分都已经火化了,目前尚有两人未火化。南方殡仪馆则接收了两具遗体,为遇难民警陈志明及其女儿。

根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重大事故分四级,其中二级重大事故死亡人数介于10至29人之间,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至300万元间;而三级重大事故则是3人至9人之间,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不同级别的事故认定,决定着最终的行政处分或刑事问责的力度。

另一决定事故性质及等级的要素,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这正好对应被损毁的车辆数据。这个看似并不敏感的数据,亦由27辆变更为24辆。

新华社5月18日发自湖南株洲的报道称,事故共压砸车辆27辆。负责事故现场救援的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也曾向记者证实,他们在现场确认的数据是27辆,但5月19日,株洲市政府通报的车辆数为24辆。网友质疑的是:24辆与27辆被损毁汽车分别对应的经济损失,正好介于二级与三级事故认定之间。

2.安监缺席下的无资质施工队

昨日新闻发布会前夕,记者在株洲市建设局9楼局长室遇见该局局长沈平,其行色匆忙,拒绝对红旗路高架工程作出任何评价和答复。1小时后,株洲市委宣布了对其免除党内外职务的决定。

红旗路高架桥的原管理单位莲易高速公路管理处的施工科科长龚勋表示,该桥的拆除耗资应在3000万元。而《红旗路改造工程(爆破拆除部分)招标公告》显示,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以296.9421万元中标,而湖南长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189.1228万元,河南现代爆破技术有限公司报价为256万元。相比之下,后两家报价更低,资质更优,其中河南现代为一级资质,但是最后并未中标。

株洲市政府4月30日发布的红旗路改造工程(爆破拆除部分)招标公告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为唐信来,技术负责人为付新贵,专职安全员为罗辉。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显示,在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育滨的允许下,犯罪嫌疑人程继昂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的方式中得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

程继昂的施工队队员说:“这样的工程程继昂是第一次做,就是在湖南,这样的城区高架桥拆除也是第一次。”据了解,程继昂施工队的技术员也是长沙望城人,和其长期合作,没有高架桥拆除施工经验。

程继昂承包到拆除工程后,共拉来4个工程组。其中炮机组由长沙人黎树林负责,因工期紧张,原准备上40台炮机。事发前施工的炮机大约10多台。李文负责围挡班,大约有40余人。还有渣土组,负责爆破拆除后的渣土清理、运输,此外,还有一个班专门负责剪钢筋,大约60—80人。工程原计划45天时间完工。

不仅仅是施工队没有资质和经验,安监部门的缺位,以及交警对附近道路管制的缺位也成为事故的主要责任方,然而在昨日的处理结果中对此却并未提及。

相关新闻:株洲垮桥事件 疑点重重的数字

24辆车、9人遇难、9名责任人。这些数据都曾在媒体上反复变动过,直接导致了公众及现场调查记者的猜疑。新华社昨日发表署名记者的现场报道,对遇难人数提出质疑。

更多信息见专题页面:湖南株洲一高架桥发生垮塌事故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赵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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